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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察与认识——冲突的双方

观察与认识——冲突的双方

在画素描时,常会发现观察到的与所认识的有很大不同。例如,右边速写中的那个男孩的头倾斜到了肩膀以下——这样看来身了.就“缩短”了。透视缩短打破了我们对事物颅期的看法。头垂剑肩膀下面,与大腿根部连往一·起。在这个例子中,为“让事物到位”,我们就会根据自己的认识来绘画,而不是根据自己的观察,这便是我们所受到的诱惑。抵抗这种诱惑是很重要的。通过观察进行绘画是为了捕获丰富多样的视觉体验。

观察与认识——冲突的双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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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往作画时,我们应该装作对所嚼物一无所知,只根据眼睛所观察到的去画,至少应该暂时如此。这是使作品栩栩如生,贴近现实的决窍。明白画一样东西并不存住特定的规则也就可以理解这个道理。我经常会听到这样的问题:“你会画手、或画马、或画树吗?”答案是:我们画的并不是“事物”,而是线条。为了把看到的物体再现到画纸,就要把所看见的事物转化成一种有用的语占,我们称这种语苦为线条语苦。这种语言包含着角度、形状、色调以及人小。其他侄何一种语吉(“事物”的语占)都无法为我们所直接使用。无论何时想要同时两种语言说话,都会导致混乱。 读者也许会辩解说:“我知道对事物的某些认识可能会导致无法清楚正确地观察,但是像透视观察,剖析,透视缩短、光和影这类的绘画原则呢?难道这类知识不是帮助,而是阻碍我们作出一幅好画吗?”的确,我们曾利用这些原理来理解所观察的事物。但是它们并不是第一位的。观察才是第一位的。在规则与观察相互冲突时,忘记规则,按观察作画。这就是所谓的保留“纯视觉”。也就是说,占观察某个事物,就好像从未地过它一样,不被事物应该是怎样的假设所困扰。有·条简单的规则:每次碰到困惑或混淆的时候,就问自己已:“我看到的是什么?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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